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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王穿越之血色魅狐 妖狐宝宝小说介绍
网王穿越之血色魅狐 妖狐宝宝_狐妖与宝藏

网王穿越之血sè魅狐 妖狐宝宝

宅出高度

小说主角: 李双喜 史可法 马士英 左良玉 黄澍 多泽 马吉 阿济格 清武 李自成

相关标签: 军史 宝藏 大战 小说 网友 神明 明末 施法 九尾妖狐 九尾

最后更新:2023/7/22 15:21:00

最新章节:网王穿越之血色魅狐 妖狐宝宝最新章节 第五十四章 招兵买马 2023-07-22

小说简介:明末清初,山海关总兵吴三桂‘一怒冲冠为红颜’引清兵入关,大败闯王李自成。闯王李自成逃至湖北九宫山,指天大骂陈圆圆是狐狸精祸国殃民,不料激怒了山中的九尾妖狐,被施法盗走了大顺军的大半财宝。闯王侄儿大将军李过,建议闯王到山中寻找寺庙以求神明帮助。谁知不料,却遇上邻村乡勇将闯王当做山贼围攻惨遭不…

内容摘要:明末清初,永昌二年,湖北九宫山的山路上尘土飞扬,十几里弯弯曲曲的山路上,突然挤满了带着武器盔甲的士兵,从他们行走的样子来看,似乎都有着一些狼狈,军中的大旗迎风飘扬着大顺二字。很明显,这就是被吴三桂一怒冲冠为红颜,引清兵入关,大败的闯王李自成的大顺军。队伍中间,一匹墨黑的高头大马上,坐着一名头戴红缨帽,身披红sè斗篷,鼻梁高耸,颧骨隆起(古代传说中的帝王之像)的中年男子,此人正是当了几天皇帝,就被赶出了京城的大顺帝闯王李自成。此刻的李自成一身的尘土,虽经惨败,却毫无沮丧。因为在他的身后,众多的士兵在保护着九驴十八担的宝藏,而这些宝藏,还只是从大明掠夺宝藏的一小部分。自从农民军攻入京城以后,他的手下第一猛将刘宗敏,就已经将明朝几百年的财宝搜刮一空。对于刘宗敏此人,李自成是又爱又狠,他是最早和自己一起起义的元老,杀敌勇猛是自己最为依靠的大将之一。只可惜功高盖主,在农民军成事以后,已经不把李自成放在眼里,进京之后,更是完全不顾李自成的劝告,手段凶残,烧杀抢掠无恶不作,更为过分的是不听自己的忠告,硬是将山海关总兵吴三桂,藏在京城的小三陈圆圆占为几有,搞得自己笼络吴三桂的计划落空,最后导致了吴三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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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王穿越之血色魅狐 妖狐宝宝书评精选
5 years
必看神作
粥小粥
看了好多遍了。不厌倦!
花开恰如期
我好讨厌美莎
悲伤怎么演。才不会搁浅丶
自己感觉这本书很好看,作者虽然文笔不好,但是写的很真实,令人铭记于心
ಥ_ಥ
好久之前看到的文,到现在还是超喜欢的说,话说看到男主名字就莫名想起了赛尔号😂
看书只看文笔过得去的,剧情有那么上下的,不然读字好像锯齿,画面想像不出来,设定再好也是白搭。这作者不错,文笔好,虽然不是特别好…
小新的幸福需要蜡笔//
故事进行的不紧不慢!有条不紊。整本书一直围绕着主线。没有现在网文的奇遇,升级,换副本。
看完后久久无法平息!已经不知道多少年了。又看完了一本让人惊喜的小说。下一本还能让我惊喜又不知道会是什么时候!
爱屋及乌
看了这么多书,发现自己看书的心态变化太大了,以前随便找本书都能看上两三遍,现在只要是慢节奏或者爆发不高的书都有点看不下去了,拜拜 ,还是玩游戏好一点=͟͟͞͞ʕ•̫͡•ʔ=͟͟͞͞ʕ•̫͡•ʔ=͟͟͞͞ʕ•̫͡•ʔ放假啦
☆柯♂№爱
这本书挺不错的,真正的穿越类小说,不象其他的小说过于种马。而且作者的文笔和角色的刻画非常独到和细腻。这部小说应该是我书荒的时候看到的一部经典之作了吧,希望有幸读到的朋友也能喜欢!
法华寺
全书给人不疾不徐的感觉,而且作者文笔精炼,很少的一些话就能刻画出情景与性格。主角不是一根筋的二货,而是因为内心的坚持,做着一些看似很傻的傻事。林夕,是我很喜欢的名字,合起来就是梦。
浊者自浊
真心不错的一部灵魂穿越小说,境界设置也不错,没有埋坑,特别是结尾也特别好,交代了张院长后面的去处。五星赞赞赞!!!
夜舞倾城
人海沉浮眨眼间,忘却今夕是何年。
几多苦涩成追忆,往事清零入云烟。
本命难辞花甲老,岁月易过了俗难。
未来守拙无求索,淡看残阳照长天。
zssq3040
这本书的剧情比较舒服,没有太让人难受的部分,而且文章语言也很让人舒服,文笔在网文中算上等,真的是一本难得的好书。
加菲猫
挺老套的一本书。
老套的开始:出车祸,死亡,穿越。
老套的发展:进入学院,努力修炼,外出试炼,寻找宝藏,更新装备,打怪升级。
老套的结局:王子击败了魔王,与公主性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

可是无罪却用他奇妙的构思,清新的笔风将这个老套的故事写得精彩绝伦,诗情画意般地描绘了一个与众不同的少年在异世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感,娓娓道来,引人入胜。

这是一个有关帝国和荣耀 ,忠贞和背叛,青春和热血,有关一个强大的修行学院,有关一个怀着与众不同目光的少年的故事。
一个平凡的少年,死亡之后穿越到了另一个世界,拥有前世的记忆和一个特殊的的能力——只要说一声“回去”,便可回到十分钟前。
少年真的很平凡,虽然有如此强大的异能,却没有什么庞大的野心,只是希望能像在地球时那样在这个环境优美,没有雾霾的异世安安静静地过完自己的一生。
只是,命运的车轮已在滚滚转动……
因被这个异世王朝的长公主听到了一句胡话“下雨收衫喽”,少年获得了进入这个世界最强大的学院——青鸾学院的资格。
听说这个世界有飞剑,有修行者,少年那平淡的心也泛起了涟漪。
进入学院,少年发现了一个惊天动地的秘密:创办这所学院的院长,在数年前消失的无影无踪的最强大的修行者——张院长(张居正?),居然也是个穿越者……
在学院里,少年结识了一堆志同道合的基友,也有了心仪的少女,过起了平淡的校园生活。
少年想要平淡的生活,却不能如愿以偿,这个世界远比他想象中的复杂,这里势力林立,混乱割据,战火连绵,纷争不断。
于是,为了朋友,为了恋人,为了世界的和平,少年勇敢地担负起了责任,义无反顾地踏上了与邪恶势力作斗争这条很有前途的道路……

虽然,
这本书情节老套,可构思精巧,描写细腻,感情诚挚,不失为一本佳作。
这本书篇幅不长,可剧情紧凑,情节曲折,峰回路转,一波三折,可读性很强,而且不读到最后你根本想不到最终boss是谁。(嘘……看过的书友不要剧透哦)
这本书爽点较少,可笔调轻松,读起来给人一种置身世外桃源,泛舟游于青山绿水间的感觉,别有一番风味。

且随着少年的脚步一起游阅异世吧。
『忘言』
最初看到仙魔变,我也以为会是有神仙,有妖魔,然后各种神话故事之类的,只是没想到神话故事还真就只是神话故事,在小说的世界观里真正的仙魔也只是神话故事。最后一章章的看完之后,才明白这个“变”字。
无仙亦无魔,有的只有修习不同道法的人。仙魔只是一种理念,仙变或是魔变,前者沟通天地,后者吞食天地。同是修道方法而已,不分正邪,只辩对错。有人修仙变而行邪佞之事,也有人习魔变却心怀大义。有些人因为理念与对世界的看法不同而产生争执,也有些人因为对美好的事物怀着共同的欣赏而走到了一起。
看完书的时候只有一个感觉,干净。干干净净。没有揉杂不清的心理活动,也没有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情纠葛,清清楚楚的爱恨情仇,明明白白的喜怒哀乐。我不喜欢你我就想办法给你找尽麻烦,我欣赏你就愿意为你出生入死,你真的不被小说里淳朴的人物所感动。
整本书里你几乎看不到主角光环,除掉那个外挂之外,我们的主人公所有的荣誉与实力都是他在生死之间的磨砺一点一滴获得的,我从未看过有主人公升级这么艰难的小说,仙魔变算是第一个。
很爱慕高亚楠的知书达理,矜持可爱;很欣赏姜笑依有自知,不妒人;很喜欢边凌涵的无理由信任;很怜惜秦惜月的我不求今生今世,只求此时拥有;很敬仰周首辅,顾云静等老人的愚忠却不忘天下苍生;很钦佩谷心音贺白荷他们的肆意妄为却心怀大义;我甚至不能鄙夷张平这个大反派,因为如果我是他我肯定也要试一试究竟是这个世界错了,还是我错了。书不长,寥寥不过一千章,却写活了很多人。就算是一个船夫,一个鱼贩子,一个包工头,一个倔秀才,一个老农,一个伞匠,一个打铁的庄稼汉一个吃咸鱼的小老板甚至是一只老鼠一条鱼,都有自己的性格,看着看着,能让人在平平淡淡的笔触中落下泪来。
如果有机会,我真的想去那萤火虫漫天飞舞,篝火营帐遍地的湖边走走。

从高中到现在四五年了吧,最爱的小说,没有之一。
追梦^ō^精灵
确是一部好书,不剧透,自己看。
注意:!!!不是你一开头想象的学院流,说真的,第一次看到什么什么学院的时候,才第一章我就直接弃了,我以为又是什么学院升级无脑打脸流,后来一个极好兄弟推荐了一下说,你往下看看就知道了,没想到一看就入坑了。
别的不说作者描写民间质朴的百姓以及有血性的军人确实令人感动。
结尾比较毒,但符合赤果果的现实。
说实话当捕快那段真是太优秀!
林晓晓
“既然来了,那就好好的看看这个不同的世界,好好的活着”这是一位中年大叔青鸾学院的张校长留给同样被穿越过来男主的一句话。当男主看到学院被认为校训的碑文的时候,他有种要哭的感觉,终于是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男主本来是一位大学生,父母离异。父亲只管给他生活费从来都没有管过他的,让他感受到一点的爱。当他穿越到这个世界的时候。这个古代的父亲可以为了他的病倾尽家财。母亲会刀子嘴豆腐心的关心她。还有一个可爱的妹妹。让他觉得大,在这个世界上,他可以安安静静地作为一个旅者。一切都在一个女孩子的出现,改变了他的想法和他的人生。这个女孩是一个贵族的侍女。当男主灵犀在街上看到一个鸟窝时,女孩出手之快,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就把他弄成包了。他为了弄清这个情况,应用了他的特异功能,让时间倒退10分钟。而他也用坏了另外一种方式与这个女孩相处。他的相处方式让女孩的主人回想起60年前那一个中年大叔。于是他的主人利用特权把他推荐到整个上荣耀的青鸾学院。而这位大叔就是青鸾学院的校长。更是当时就与帝国水深火热之中。他是一个传奇一一个人,一个人和17位学员带着5000战士战战败30万大军。他是这个帝国的荣耀和尊严。男主林夕到了青鸾学院以后,对一切都太期待了。学院里面的所有叫法都和现代的叫法一样,让他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而他又从那片被世人尊为校训的古碑文,上面看到了现代简体字。从下面了解到这是一个外星人留下的古仙和古魔斗争留下的遗迹。而他们的战斗力和我们现在的说法不一样。
这本书我看了好久,好喜欢里面蒙白,胖和爱吃他的形象,但他也不会忘记对身边朋友的友好。但面对比他出身高贵的“金勺”们也不觉得卑微。而且偶尔还有点小心思。
≮南淮≯
尚未看完,目前为止给我的感觉就是反派过分千篇一律,主角一派的人都是大公无私奉献自我的,到处都有气量狭小暴躁易怒的蠢货跟主角作对。还有没有智商情商上线,上得了台面的反派了?脑残看多了伤眼啊。
ps,名字起的都好女性化啊,稍感不适,尚可接受。
秋雨溟溟
这个他么是不是太变态了???这个bug有些逆天吧!!!!!!!反派怎么玩?这他么就是一个随身移动无限使用时光穿梭机,而且是随心所欲牌子的!真牛笔!
有些幼稚的言语讲述一个废话多,圣母婊经历的一个构思不错的故事!
尔等见我 为何不跪
这外挂开的上天了,还时光倒流,一日一次,猪脚看队友挂了一个时光倒流回到之前再设定好故事情节然后拯救世界,你说猪脚比别人别的方面牛皮一点也就算了还给开个全能外挂,我也就卧槽了,果断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