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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铭城黛西《流行先驱》小说介绍
李铭城黛西《流行先驱》_流行先驱

李铭城黛西《流行先驱》

彩色芯的萝卜

小说主角: 李铭城 黛西 泰勒 斯科特 鲍勃 刘诗瑶 理查德 钟钦 李红苏 艾米

相关标签: 职场 娱乐明星 偶像 时代 三部曲 完美 大战 好莱坞 超级 仙剑奇侠传

最后更新:2023/7/6 14:57:47

最新章节:李铭城黛西《流行先驱》最新章节 第十六章 下一站,天后 2023-07-06

小说简介:2005年,超级女声开启了国内选秀时代新纪元,周杰伦正式坐上华语乐坛第一把交椅,从《仙剑奇侠传》里未来内地头号小生胡歌踏出了星途第一步,一部《无极》见证了大导演陈凯歌的陨落。2005年,队长的离队宣告初代偶像团体后街男孩走向没落,牛姐玛丽亚凯莉重返歌坛天后再临,《星球大战》前传三部曲完美谢…

内容摘要:,。2005年,美国,田纳西州,纳什维尔市。正是仲夏,得益于副热带湿润气候,这座位于美国东南部的城市并不算炎热。晴朗的天气,和煦的阳光温暖而不刺眼,极适合出行游玩。李铭城停下了脚步,他不敢再往前走了。前面是一条音乐酒吧街,层层叠叠的招牌令人目眩。这是专属于纳什维尔的特sè,但是这种特sè对于刚来到这个城市的陌生人有点不友好,因为它们太相像了,不熟悉的游客很容易迷失在鳞次栉比的酒吧中找不到回家的路。走了这么一会李铭城感到有些热了,扯开t桖领口透了透风,李铭城看到路边有卖冰激凌的移动摊位,走过去买了份草莓甜筒。随便找了条公共长椅坐下,李铭城咬了一口粉sè的冰淇淋球,味道还不错,最重要的是够冰爽,之前心里的那股燥热一下子就被冲淡了。离他几米远的地方有位女流浪歌手,长而柔顺的金发遮住了她的脸,但从她修长姣好的身材来看长得不会太差。入耳的清亮歌声里透着一股未脱的稚气,李铭城判断女生的年龄应该不超过18岁。在纳什维尔,流浪歌手并不罕见甚至可以说有些泛滥。这座城市被誉为乡村音乐之乡,随时随地都能看到抱着吉他的流浪歌手,他们有的是为了讨生活,但大部分是抱着能被伯乐发掘从此一鸣惊人的心态。倒是不知道眼前这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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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铭城黛西《流行先驱》书评精选
匿名书友
三天画完一部电影的分镜,还是漫画的水准,牛逼嗷!
匿名书友
主角除了唱歌就是个废物 搬了不知道多少剧本 多少歌 编曲 赏析 写剧本能力全靠另一个世界找人完成 甚至还得自己先全文背诵 才能再去原世界装逼 敢情这纯搬 抄剧本抄歌时候屁都没学到呗?
匿名书友
前面还可以,现在看到要拍超级英雄联盟的电影,jojo+奥特曼+假面骑士+舰娘+超人+gta……完全不同风格的东西组成英雄联盟,怎么想都别扭。反正我是get不到这种组合的电影会有多好看。
匿名书友
最少四本太监(包括小号)
三本完本
一本99万完本
一本111万完本
一本113万完本

慎重入坑
匿名书友
开头就送大礼包,还奋斗个什么意义呢,躺着都能成功,还有什么爽感,没期待感,弃。
匿名书友
娱乐圈文,主角穿越但平行世界拍电影的故事,题材和《娱乐星工场》类似。对不起,前两天刚说的这本书没太大毒点,今天就被作者赤裸裸打脸。主角团队一直被塑造成“有追求、不被资本裹挟”的形象,他们是一群有梦想、想拍出好电影的电影人。结果最新更新,团队狂拍女主(投资人)马屁,而且还说出了“大众又不给我发工资,我在意那些干什么”这样的金句,实实在在把我给恶心住了。
匿名书友
混搭挺有意思的,但是抄琵琶行真的毒中毒,主角哪来的这个文化底蕴写这种长诗?
这个世界既然有苏轼,为什么就不会有白居易?
而且还是个喜欢抽烟水字数的主角。
匿名书友
最新发展太毒了
匿名书友
爽文,女主倒没什么,一家三苏是毒点,还有琵琶行,抄这个和抄钢琴曲一样太假,燕双鹰很有喜感,最新的所谓混搭电影难看
匿名书友
白是白了点,有点反套路的意思,整体蛮欢乐的,居然莫名对后续剧情有期待感……
匿名书友
看了开头二十章左右,不是说看不下去,奈何我有猥琐胖子跟班PTSD……
匿名书友
什么垃圾玩意儿,把三苏移植到现代变成商人影评人作曲人,这黑的真厉害,评论区还一帮SB在贬低唐宋八大家水平不行,移植到娱乐圈没毛病,狗*东西
匿名书友
和亏成首富从游戏开始类似,走的荒诞喜剧路子,为了从富豪那里拿到钱,陪着千金拍电影,努力拍烂片却一部比一部火。但是明显比首富低了档次,故事缺乏说服性,就是你无法想象电影是凭啥火的,除了全世界人物降智没有别的解释,再加上主角那偶尔突如其来不合时宜的矫情,所以本来应该讽刺意味的看点荡然无存。
匿名书友
不知道作者是为了凑字数还是真的有烟瘾,动不动就描写主角抽根烟吞云吐雾,是真的不知道抽烟有多恶心吗?
匿名书友
我很讨厌这本书,或者说这种类型的书,任何事情都是讲动机的,这本书的主角,行事动机让人恶心。
匿名书友
作者认为把好几个大热电影糅合在一起就一定更火……我认为后面要崩。
匿名书友
相亲50次,相亲的对象是个月收入三千月消费一万的“小资”,张口要38万8的彩礼。有句话我觉得挺有道理的,你在别人眼里是什么样的人,看他给你介绍的对象是什么样的就知道了,主角这种,也强不到哪去吧,还扯什么自己在心里铸造了一个围墙,不想让别人进来的鬼话。话锋一转,家门口发现了个17岁的黑长直,谈没两句说是自己父亲的战友,都没证实一下就直接进屋同居了,厉害嗷。然后又是老套的抄前世的文学作品什么的了。。
匿名书友
文盲作者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塑造一个得过音乐奖的白富美,被屌丝主角用百度上的古风堆砌给征服的样子。
匿名书友
刚看了一个节目感叹一下。影视这个行业生产价值观,可恰恰这个行业却没有价值观。
匿名书友
开篇挺有趣的,一个穿越异界的自卑的小人物,一系列误打误撞拍的电影火了,很有喜剧感。但明显这个套路不足以支撑整本小说,于是歌也来了,漫画也来了。
主角在众人的吹捧中慢慢觉得自己是个人物了,可以追求女主了。而女主是什么人呢?女主是顶级富豪的女儿,为了不回家继承亿万家业离家出走跑出来跟男主拍电影。
女主喜欢男主什么?其实是崇拜男主的“才华”,但这男主的“才华”是假的,只是一层皮。真要俩人相处在一起,,是要瞒女主一辈子,又或者女主知道男主的一切全是“抄”来的,哪种情况会更令人绝望?
文抄公路线的文,最忌讳主角抄着抄着,被人吹捧得飘飘然,觉得自己是大神了一一上一个这么写的是《完本之王》,没完得了本。